玉溪市中医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中医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获取询比采购文件,于2025年09月28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到玉溪市中医医院(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22号银星综合楼五楼505采购管理科办公室)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DTWB20250928-048
3.预算金额:¥650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询比控制价,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处理。
4.采购内容:医用电梯,数量15台,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规定,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电梯维保,每年两次应急演练,完善相关资料配合完成年检工作,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具体服务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参数及技术规格》。
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国内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持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自行承诺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后附资格声明函格式)。
2.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明书。
2.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
2.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08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或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08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或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
2.5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医疗保证局(http://www.nhsa.gov.cn/)”未被列入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名单(后附资格声明函格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则拒绝参与本项目)。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维保人员具有电梯维修资质(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8日起至2025年09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
3.方式:医院官网自行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于2025年09月28日14:30~15:00(北京时间)将询比采购响应文件密封后递交到玉溪市中医医院(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22号银星综合楼五楼505采购管理科办公室)。
注: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22号银星综合楼五楼505采购管理科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询比采购公告在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22号银星综合楼(玉溪日报社旁)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79697
日期:2025年09月18日